劉靜,以管好路為根本,護好路為己任,管轄路段平均每年發(fā)生各類突發(fā)事件1500余起,平均處置時間從80分鐘降低到39分鐘,遠低全路網(wǎng)平均處置時間;她就像一道明媚的光,向社會傳遞高速的笑容,溫暖著來來往往的“趕路人”。
獲獎感言:我叫劉靜,是重慶高速公路集團南方公司界石管理中心的副主任,很高興能夠在第三屆“高速之星”評選活動中獲得“陽光之星”這個光榮的稱號。感謝各級領(lǐng)導(dǎo)對我的信任與栽培,感謝同事們給予我的幫助和支持。能夠獲得這項榮譽,我感到無比的光榮與自豪。它是一份見證,印證了我在工作中積極進取的拼搏姿態(tài)、在生活里陽光向上的樂觀態(tài)度。它也是一種動力,鞭策著我更加勤奮與努力,用自身的光亮溫暖他人,將正能量傳播至集團,乃至整個社會。當選“陽光之星”,只是起點。展望未來,我將戒驕戒躁、再接再厲,在生活上繼續(xù)保持積極的心態(tài),坦然面對困難與挑戰(zhàn),帶動身邊人追求陽光向上的美好生活;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,與全體員工一起本著“陽光、求實”的工作態(tài)度,“高效、為民”的前進目標,為集團的繁榮與壯大貢獻自己的微薄之力!